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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甫

    岳甫(1137—1204),字葆真、大用,号周伯,相州汤阴(今河南)人。岳飞之孙,岳云的长子,1183年(孝宗淳熙十年),岳甫知池州。1185年(淳熙十二年),提举浙东常平。1186年(淳熙十三年),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1188年(淳熙十五年)除尚书左司郎官,累官至吏部尚书。《全宋词》存其词两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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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岳飞父子遇害时,岳甫年仅四岁,随母巩氏及祖母李氏、叔岳雷流放岭南。1162年岳飞昭雪时,岳甫二十五岁,补承信郎,授宣教郎,守宗正丞,居住在杭州钱塘守岳飞、岳云墓,袭神武后军统制。淳熙十三年闰七月,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浙东路提举常平。同年十二月,岳甫刺使明州。   来到明州,岳甫首先拜见了致仕归乡的恩公史浩。史浩翔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