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
裴光庭(678年-733年),字连城,绛州闻喜(今山西闻喜东北)人,唐朝宰相,隋朝礼部尚书裴仁基之孙,右卫大将军裴行俭之子。裴光庭出身于河东裴氏中眷房,早年以门荫入仕,历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马、司门郎中、兵部郎中等职,后因建议让突厥参与封禅,升任鸿胪少卿、兵部侍郎。开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又升任侍中。他任相期间,提出“循资格”,以资历作为擢用官吏的标准,还建议向吐蕃传播中原典籍,后封正平县男。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时年五十八岁。追赠太师,谥号忠献。
生平
早年经历
裴光庭虽然幼年丧父,但因母亲厍狄氏深受武则天的宠信,得以累迁至太常丞。唐睿宗年间,裴光庭因是梁王武三思的女婿,被贬为郢州司马。
累职升迁
唐玄宗开元年间,裴光庭历任右率府中郎将、司门郎中、兵部郎中。他沉默寡言,不善交游,但工作严谨,受到时人的推崇。
开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到泰山▼
主要成就
裴光庭任相期间,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资历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称为“循资格”。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没有才能的只能长期担任低职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资格二十年之久也没有得到任何官职。裴光庭拜相后,进献《循资格》,提出选用各级官吏,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不论有无才能,▼
轶事典故
裴光庭担任宰相时,兼任吏部尚书,让门下主事阎麟之主掌选官事务。凡是阎麟之裁决的,裴光庭都会同意。时人都称“麟之口,光庭手”,意思是说阎麟之一开口说出意见,裴光庭就会下笔批准。▼
家庭成员
父亲:裴行俭,官至礼部尚书,兼检校右卫大将军,封闻喜县公,累赠至太尉。
母亲:厍狄氏,曾拜御正(女官名),封华阳夫人,后进封晋国夫人。
妻子:武氏,武三思之女,曾与李林甫有私情。
儿子:裴稹,历任起居郎、祠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