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嘉
李元嘉(618-688年)唐高祖第十一子,母为宇文昭仪,唐太宗李世民异母弟,李唐宗室、画家,妃为房玄龄之女。武德四年,封为宋王。徙封徐王。贞观六年,赐实封七百户,授潞州刺史。九年,授右领军大将军。十年,改封韩王,授潞州都督。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修身洁己,内外如一,当代诸王莫能及者,唯霍王元轨抑其次焉。唐高宗时,转泽州刺史。天后摄政,加授太尉,定州刺史。垂拱四年,武三思诬指参与越王李贞父子之乱,逼令自杀,终年七十。神龙初年,追复爵土,并封其第五子李讷嗣位。少好学,聚书至万卷,采碑文古迹多得异本。工行草书,善画龙、马、虎、豹。《旧唐书本传》、《唐书本传》、《历代名画记》、《书断》有记载。母亲为宇文昭仪——宇文士及之妹,另有一弟李灵夔封为鲁王。性喜布衣,不以皇子自居。其画作优于二阎。韩王妃为房玄龄之女房氏。有子李训、李谊、李撰、李谌等。
轶事典故
高祖李渊第十一子,封韩王。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居于长安,后迁居潞州(今山西襄垣)。15岁,封官为刺史。武后中,授太尉。武后专政,他受中宗李显召见,商讨督诸王发兵讨伐武后,事被泄后,他与儿子都被逼自杀。少好学,喜藏书,《旧唐书·李元嘉传》称他“收书至万卷,以古文字参定同异”。长于书法、画笔,尤喜画动物,如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