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译文
孟子说:“一切事物无不有自己的命运,顺应而承受正确的命运观,因此知道命运的人不站在岩石和危墙之下。走完人生道路而死的人,就是正确的命运;被关押在监狱里死去的人,就不是正确的命运。”
注释
命:《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易·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言天道转运,无极止时也。”《老子"十六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论语·尧曰》:“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里用为天命、命运的规律之意。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命运、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参考资料:
《孟子》四书之一。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为孟子、孟子弟子、再传弟子的记录。最早见于赵岐《孟子题辞》:“此书,孟子之所作也,故总谓之《孟子》”。《汉书·艺文志》著录《孟子》十一篇,现存七篇十四卷。总字数三万五千余字,286章。相传另有《孟子外书》四篇,已佚(今本《孟子外书》系明姚士粦伪作)。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各项活动,及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学说和思想,由孟子及其弟子编撰而成。作者: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 著年代:公元前25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