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汉平帝,是汉元帝的孙子,中山孝王的儿子。母亲是卫姬。年三岁继位为王。元寿二年六月,哀帝驾崩,太皇太后下诏说:“大司马董贤年少,不受大家欢迎,应交还印绶,撤销其官职。”董贤当日自杀。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掌丞相事。秋七月,派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贤咸持太皇太后诏迎中山王。七月三十日,贬皇太后赵飞燕为孝成皇后, 退居于北宫,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 少府董恭等都予免职,迁徙到合浦。九月初一日,中山王登皇帝位,晋谒高祖庙,大赦天下。
平帝时年九岁,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大司马王莽操持国政, 百官聚于朝廷东厅以听取王莽的指示。下诏说:“朝廷每发布赦免令,是打算与天下重新开始,真心地希望百姓能洗心革面,以保全其品格与性命的。以往有关官员在量刑时多把赦令前所犯的过失重提,累增犯法者的罪过,甚至株陷无辜之人。违背了朝廷发布赦令是为了重信慎刑与希望有罪过的人涤心自新的原意。对于举荐的人才,也因为他在历史上曾犯过某种过错,以为不可信任,就废置而不举荐。这就完全背离了孔子说的 ‘赦小过,举贤才’的原则。对于虽有经济及品行方面的错误但无人告发而被举荐的人, 一律不必查究。以便鼓励人才集中精力去追求进步,不因小的疵点而妨碍一个难得的人才。从现在起,有关机构的官员不必陈奏赦前所犯的过失。有不遵此诏书的为有亏皇恩, 以违背帝诏论处。特明著此令,布告天下,使明知其事。”
元始元年春正月,南方远国越裳氏献白雉一只,黑雉二只,诏令三公以此物献于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王莽功德像周公辅成王一样崇高,特赐号为安汉公,对太师孔光等都加封,其事记在《王莽传》。赏赐天下臣民爵一级。官吏在位二百石以上,试用期未满的都按已满看待。发全俸。
立已故东平王刘云的太子开明为王,立已故桃乡顷侯之子刘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刘信等三十六人都为列侯。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以前在议定陶傅太后尊号时,严守经法,不阿附从邪,右将军孙健辅弼大臣, 大鸿胪左贤正义不阿,后来奉太皇太后诏迎中山王,还有宗正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都曾参与继承人大事的讨论,东迎中山王继承帝位,办事周密勤劳,都赐爵为关内侯,封邑有所差别。赏赐平帝在继位前来京师时所经过的县邑的官员从二千石以下到佐史的爵级。各有差等。又诏令各侯王、公、列侯、关内侯等无子而有孙或养兄弟之
子为嗣的,都可以为爵位继承人。公、列侯嗣子有罪,犯剃光头以上罪的先要请示朝廷。名列刘氏皇谱而因犯罪被开除族籍的,恢复其族籍,宗室中为吏的因依廉史升为佐史的,补禄为四百石。天下官吏俸同二千石以上年老退休的,三分其原禄, 用三分之一与其本人, 以养天年。派谏大夫循行三辅,考查吏民交纳赋敛的册籍,凡因在元寿二年仓促时(哀帝去世时)加收的赋敛, 偿还其增加部分。义陵民冢不妨碍皇陵塘中正殿的不必迁走。天下吏民不得拥有军队的器物及行军厨灶等。
二月,设置主管阴阳时序的羲和官,禄为二千石;设外史、闾师,禄为六百石。以颁布朝廷教化之令, 禁止不合礼制规定的祭祀,摒除靡靡之声。
二月七日,哀帝陵神衣在柜中,八日的早晨,却出现在外床上,墓令以非常之变奏明朝廷。平帝用大牢进行祭祷。夏五月初一, 日偏食。大赦天下。公卿、 将军、中二千石举荐敦厚能直言的各一人。
六月,派少傅左将军甄丰赐平帝母中山孝王姬以玺书,晋封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卫宝及宝弟卫玄爵关内侯。赐平帝妹妹四人都称为君,食汤沐邑二千户。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 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周公与孔子的祭祀。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罢去明光宫及三辅驰道。天下女犯已定罪的,令其归家,每月出钱三百以雇人取薪。免除贞妇赋役,每乡一人。设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郡丞十三人,每人负责一个州,劝勉发展农桑。
太皇太后减去所食汤沐邑十县, 归属于大司农,经常另外计算其税收所得,用以救济贫民。
秋九月,赦天下囚徒。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邑。
二年春,黄支国贡献犀牛。
下诏说:皇帝原名箕子,与用器名相同,今改名为絗, 以合于古制, 派太师光奉太牢告事于高祖祠庙。
夏四月, 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刘如意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刘宫为广川王,广川德王曾孙刘伦为广德王。封已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昆弟曾孙霍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张庆忌、绛侯周勃玄孙周共、 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樊章都为列侯,恢复其官爵。赐已故曲周侯郦商等后代玄孙郦明友等一百一十三人爵为关内侯,食邑各有差等。
郡国发生大旱灾、蝗灾,青州最为严重,百姓到处逃荒。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吏民为帮助百姓解决困难而捐献房屋与土地的有二百三十人,按照人口分配给贫民。派遣使者负责灭蝗, 百姓将捕杀的蝗虫送交官府,用石斗量蝗后按数付钱,天下的百姓的家资不满二万,以及受灾的郡县家资不满十万的,都免交租税。灾民中的病人, 安置在捐献的邸舍房屋中,进行医治。给死者一家死六人以上的葬钱五千,死四人以上的三千,死二人以上的二千。撤销安定的呼池苑,改为安民县,起官署与住房, 招募贫民迁居于此,由县官发给口粮。到迁移处以后,由公家分配给房屋土地与用具,并借给犁、牛、种、口粮。又起五个居民里于长安城中,修住宅二百区,以供贫民居住。
秋,下诏各郡举荐勇武而又懂兵法的,每郡一人,到公车署报到。九月三十日, 日偏食, 赦免天下囚徒。
派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朝廷符节巡视边防部队。
派执金吾侯陈茂并临时使用铙鼓以重其威仪,募集汝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晓谕并劝说江湖盗首成重等二百余人自首投诚,送回原籍为民并按章从事赋役,将贼首成重迁于云阳,并赏赐公田公宅。
冬,中二千石举荐治狱公平的吏员,每年一人。
三年春, 诏有关机构为平帝与安汉公王莽之女行订婚礼。记在《王莽传》中。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制定婚礼仪节,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都要按婚礼举行结婚仪式。迎娶时用立车双马。
夏,安汉公上奏请建立有关车马与衣服等制度,对于吏民的养生、送终、嫁娶、 奴婢、田宅、用品等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建立官稷及学宫。郡国的称为学,县、道、邑、侯国称为校。校与学都设专职经师一人。乡称为庠,村落称为序,序、庠设专职《孝经》师一人。阳陵任横等自称为将军,盗出武库兵器,攻打官署,释放囚徒。大司掾奉命督捕,都伏罪。安汉公王莽之子王宇与平帝外戚家卫氏有谋反之罪,王宇下狱处死,卫氏被诛。
四年春正月,郊祭高祖以配享于天,宗祀文帝以配享于上帝。
改殷绍嘉公名宋公,周承休侯名郑公。
下诏说: “大凡夫妇正则父子亲, 人伦定。以前曾诏令有关机构免除贞节之妇的赋役,遣犯罪的女囚回家,本意是想防止邪僻, 褒全贞信。对于年八十及七岁以下的人,不加以刑罚,这是古代圣王所规定的。但现在有些苛暴吏员多拘系犯法者的亲属,妇女老弱不免,结仇怨而伤王化,百姓深为痛苦。现明谕百官,妇女不是本身犯法,男子在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里不是犯了大逆不道, 皇帝下诏按名逮捕的,都不得拘捕。应当验问的,就地验问。特定此令。”
二月初七日, 立皇后王氏, 大赦天下。
派太仆王恽等八人并置副使, 持朝廷命令,分别循行天下,览观风俗。赏赐九卿以下至六百石,刘氏宗谱上有名者以爵级,从五大夫以上各有差等。赏赐天下臣民爵一级, 赏鳏寡孤独高年帛若干。
夏,皇后拜谒高祖庙,加安汉公号为“宰衡”, 赐安汉公太夫人名功显君。封其子王安、王临皆为列侯。安汉公王莽奏建立明堂、辟雍。尊称宣帝庙为中宗,元帝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设置西海郡,迁移天下犯禁的犯人到此处居住。
梁王立有罪,自杀。
分出京师一部分建立前恽光、后丕烈二郡。更改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与位次及十二州的名称。划分郡国所属的界限,撤销、设置、更改,天下多事,吏员无法纪录清楚。
冬,大风袭长安城, 东门屋瓦被吹尽。
五年春正月,礻合祭明堂,各侯王二十八人,列侯一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参加助祭。礼毕,都增加封地户口,赏赐爵级及金帛, 增加俸禄与升职, 各有差等。
太皇太后下诏说: “听说帝王首先以德抚民, 其次是亲其所亲以互相帮助。以往尧命名九族敦睦, 舜又厚叙这亲亲之意。朕因皇帝值于幼年,暂统国政,念及宗室子孙都是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其兄弟吴顷王、楚元王的后代,从汉朝初建时起刘氏子孙已发展到十余万人。虽有王侯的属籍,也不能互相保证不触犯刑律。有的陷入刑罪, 这是教训不周的过失。《论语》不是指出过吗 ?‘在上者关心其亲属,则百姓行仁成风。’现在作出规定:从太上皇以来的族亲,各以其世代为氏,郡国派专人进行管理, 对其进行教育与约束。二千石选派有德义之士为其宗师。考察其中有不从教令或者蒙冤失其常业的,宗师将情况报告宗伯,再报告朝廷。每年正月赏赐宗正帛各十匹。”羲和官刘歆等四人负责主管明堂、辟雍,使汉与周文王作灵台、周公作洛邑相符合。太仆王恽等八人到各地循行了解风俗,宣传朝廷德政, 万国齐同,都封为列侯。
征天下能精通逸经、古纪、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以及《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的, 从所在地乘传车,派到京师。到京师数千人。
闰五月, 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
冬十二月十六日,平帝驾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奏道:“按礼制臣无短寿之君。皇帝年十四岁, 应按礼制入殓,戴王冠。”太皇太后同意。葬于康陵。太皇太后下诏说:“皇帝仁惠,顾念哀怜。每次发病, 气往上涌,不能言语,故来不及有遗诏。现遣返其陪嫁婢妾,回家可以另嫁,和文帝时一样。”
班固评论: 平帝之世, 政从王莽所出。褒善显功,以显示其尊盛。观其文辞,方外蛮夷,都思归服。美征嘉兆, 颂声并作。至于变异见于上,民怨起于下,王莽也不能进行文饰了。
参考资料: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