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包罗万象的大“道”浩广而没有边际,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人们没有认识到它的时候,它好像没有;认识到它的时候,它便随之出现了。一个事物的形质和概念即将产生的时候,它的形状是首先显现出来的。事物的形质出现了,才可据此来给它定名。这样说意味着什么呢?这是需要人们仔细思考的。乱用刑法就必然伤损威严,放纵私刑则有伤法度,不遵循客观规律就会伤损大“道”。这伤害威严、法度、大“道”的行为反复出现,其结果就是自身难保,甚至失掉国家。
用非常规的手段处理特殊的事情,用常规手段处理常规事物,特殊与常规,各有其位,不能混淆。凡出现改变常规超越准度的情况时,那么应付的方法便是谦抑退让、虚静无为。最初改变常规的必有凶祸。依据仪器来测量就不会有误差,依靠仪表来观测就不会迷惑,用法度来治理就不会混乱。作为圣人,不先动、不偏执一己之见,天时未到便不预先谋划、而天时到了也不可失去时机,不谋求索取、而福祥来至也不可放过:总之要因顺上天的法则。做为君主,如果失去天道他的国家就会灭亡;做为大臣,欺蒙主上就会戮死;做为小民,轻蔑上司就会危险。人们心里想要得到的就应立志去完成它,立志想要达到的就应花费气力去实现它。巢居于高树者对风最敏感,穴处于低洼者对雨最敏感,这种对风或雨各自的担忧,都是由它们不同的生存环境所决定的。而对各自的生存环境有明确的忧患意识的就能生存,如果能进一步安然处之的话就能长久;倘不能很好地对待这个问题,便不能自保其身。
做为“帝”的大臣,名义上是臣子,其实是他的老师;做为“王”的大臣,名义上是臣子,其实是他的朋友;做为“霸”的大臣,名义上是臣子,其实只是临时雇员;流亡君主的大臣,名义上是臣子,其实只是仆人罢了。自以为德能广大的人必被人们所唾弃,盛气凌人者很危险,甚至会自取耻辱和灭亡。人们在顺境时不要妄为乱作自取凶祸,在逆境时也不要自暴自弃放过机会。没有享受朝廷俸禄的,天子就不要把人家当作臣仆来驱使,如果提供的俸禄本就不多,那么天子也不要强求人家与己共患难。所以说天子御下的方法,应该是因顺人的天性,而不要人为地去扭曲它。人们切勿到极端强盛的国家去做官,不要把女儿嫁到极端豪贵的家庭中,不能与骄傲自大、轻视他人的人交朋友。
圣人不是一味地反对用兵,但也不主张一味地用兵;战争手段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的。圣人上知天道的根本,下知地道的规律,它能够顺应天地之道,所以他有远见卓识,并且恬然自在。天子辖地一千平方里,诸侯辖地一百平方里,这种等级差异是和他们的身份地位相联系对应的。因此设立天子时,在等级制度上不能使诸侯与之相同;将正妻之子立为太子,就不使众妾之子在身份地位上与之相等;设立正妻,就不使众妾在身份地位上与之平等。如果两相对等就会相互伤害,两相混淆就会互相敌对。
时机成熟了,就要在行动上立刻做出反应而不要声张:时机未到,就要敛藏心机,不露声色。天道控制着寒来暑往,地道掌握着高低的差异,人道决定着夺取和给予。如果取予得法,就可以尊为圣王;取予失当,就会流徙四方、身亡国亡。天道循环运行,有德必有刑,取予不当,就要受到天刑的惩罚,自取祸殃。人世规律是不允许舍弃法度而用一己之私的,如果偏执于一己之私,就会导致祸患。当一个国家还具备存在的必然条件时,人们是不能够灭亡它的;当一个国家已经具备了必然灭亡的条件时,人们也无法再挽救它。时机未到,要自隐其身以修德待时;时机到了,就应该广施其德,努力行事;而当大功告成以后,就要及时收踪敛迹,还原到最初的静隐,这样才不会受到任何危害。诸侯不一定有仇必报、有仇必血,关键要看是否合于道“义”。
对于像蒙蔽君主、嫉妒贤才、陷害忠良、行为邪佞这一类的人,就应该贬黜和疏远;对他们如果不贬黜疏远,就会因此而生出祸患。君主如果连自己家庭内部的事情都不能理顺,就没有资格来讨论国家的事情;小是不明,大事也就谈不上了。君主对臣民如果施赏不丰,那么相对的他获利亦少;这个道理就如同动物既然有了双角就不会再有上齿是一样的。兴兵征伐,必须师出有名,功成而止。饱满的谷物没有花,意蕴深远的语言没有装饰,真正的快乐不表现在欢声笑貌上。因为内在的东西才是最根本的东西,这就好比花的内里是果,果的内里是核儿,核儿的内里是仁儿。有左必有右,右雌必有雄,这是天造地设、自然而然的。因此,人们的一切行事,或终或始都不要固执己意,应因顺天道。以雷为车,以云为马,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因任地宜以为资财,因顺民心以为师旅;不知因顺之道,这是不明智的。
广修宫室,穷奢极欲,为上天所不容;大肆兴建了宫室也不能居住,即便居住了也不会长久。随意减少葬埋死者的衣被、祭品的数量和棺犉的厚度,这是被禁止的。大肆兴动徭役而多处毁坏川泽,这是被禁止的。杂草丛生而多处砍伐山林,是被禁止的。为了多建宫室而掘低高地、填平低洼,是被禁止的;然而时逢洪水暴雨成灾,则为疏导大水而挖高填低是可以的。植物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而提前成熟,也不能不适时地开花茂盛。提前成熟会毁败,不适时地开花茂盛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太阳出来就是白天,月亮升起就是夜晚;夜晚人要休息,白天人要劳作。君主兴兵伐国不要超过天道所规定准度,达到了这个准度就应及时罢手。强大的国可以命令对方,弱小的国家要听命于对方,势力均等的国家之间才会按照规矩竞争。作父亲的行为恶劣,要想得到儿子的敬爱是不可能的;作为君主举止邪逆,要想得到臣下的敬爱也是不可能的。当一个国家将要兴起的时候,其势如川泽之溃决;而当一个国家要灭亡的时候,其势如山峰之崩塌。正直善良的人夭折,是因为祖上积累下了祸殃;猖獗的人长寿,是因为祖上积累下了功德。其势低卑而根基平正的会不断增高,其势高峻而根基歪斜的早晚要倾覆。
山上种有树木,果实饱满盛多。虎狼虽凶犹可驯顺,兄弟至亲却不和睦。他们既不能和睦共处,又不能远离别居,真是让死去的先人们伤心。死去的先人们为何不来,为何不来教诲他们呢?都是血缘亲属,不和睦的现象会改变的。天下有三种人为的死亡现象,一种是因为逞努斗狠不自量力,二种是穷奢极侈欲壑难平,三种是以寡敌众不识时务。不要把武器借给贼人,不要把粮食给予强盗。倘使武器借给贼人,粮食给予强盗,就会造成短者变长、弱者变强的结果;这种力量消长变化的结果,是会反过来给自己施以伤害的。不相同却相同了,这是由于因顺的结果;不相异却相异了,这也是因顺的结果;无所作为却建成了事功,这仍然施因顺的结果。
表面和善而内里却险恶,这便称作用表面的美善来掩盖内在的罪恶。这样的话,即使没有内乱,也会有外敌侵侮。美的就是美,丑的就是丑的,正视现实,实事求是,则内乱不生,外敌不至。运用“道”的人,虽有所得,但不必认为是接受了“道”的赏赐,虽有所失,但也不必埋怨它的不是。天有光明所以不忧虑百姓生活在黑暗中,百姓自可以开凿窗户来取得光亮;天不需要有所作为。地有财富所以不忧百姓生活在贫困之中,百姓自可以伐树割柴来取得财货;地是不需要有所作为的。诸侯国中有发动叛乱的,那么兴兵平定叛乱如果不合乎天道,则叛乱反而会施行报复的,即使当时报复不能得手,他们的后代也必然会报复的。所以说,要制服人却不合天道,反而被对方所制服。
房屋用来居住活着的人,而墓穴用来葬埋死去的人。不能将活人的房屋与死人的墓穴同等对待。有所迷惑,觉悟以后赶快回转,这样的话迷失大“道”就不会太远。大臣身为臣子,却行使了君主的权力,国家必然危险;国家如不危亡,那是由于君主还存在。如果失去了君主,国家必然危险;国家如不危亡,那是由于大臣还在尽力起着辅弼的作用。身为儿子却行使了父亲的权力,这个家庭就会混乱;家庭如果没有混乱,这是因为父亲还存在。失去父亲,家庭必然混乱;如果没有混乱,那是由于儿子还在那里尽力支撑着。如果不用贤良的辅佐,不听取开明聪慧者的谋虑,只知道依赖于城池的险固和倚仗兵力的强盛,这便叫做势单力薄;势单力薄就很危险,防守不会稳固,攻战不会取胜。二虎争斗疲弊时,劣犬便会从中获利。
善于治理国家的,最理想的是不设刑罚,其次才是正定法律,再其次便是在参与天下的竞争和处理国内的狱讼时,态度和行动坚决果断,最次的便是竞争、断案都不能坚决果断。不设刑罚,是说要争取做到转移人心为使迁于善;正定法度,是说要争取做到审明是非曲直;竞争断案坚决果断,是说要解救天下的灾患、止息国内的祸乱。该寒冷的时候却偏偏热起来,而该热的时候却偏偏寒冷起来,这种现象对动植物的生命是有危害的,因为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谦恭胜过怠慢,坚决果断胜过优柔寡断。国家灭亡的祸患(是由于)……不相信“道”所肯定和认可的东西,这是不可以的;而不相信“道”所否定和不认可的东西,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国家生存的福吉,是源于)……考察国家治理的原因,也就会明白国家混乱的缘故;考察历史,就会懂得循环往复的规律。所以,要通过考察眼前的是非曲直现象,审复它们的性质,来加以权衡判断。所谓的“积”,指的是囤积居奇,等待适当的实际售出获利。能够审知君主启用什么人,才能够去参与政治;合乎囤积货物的规律,才能够懂得如何把握天时;这样,也才能够真正明了奇正、贵贱、存亡的道理。
研讨一切问题,都要从“阴阳”这个总原则出发。天属阳而地属阴,春属阳而秋属阴,夏属阳而秋属阴,白天属阳而黑夜属阴,大国属阳而小国属阴,强国属阳而弱国属阴,做事属阳而无为属阴,伸展属阳而屈缩属阴。君主属阳而大臣属阴,居上位属阳而居下位属阴,男属阳而女属阴,天属阳而地属阴,父为阳而子为阴,兄为阳而弟为阴,年长者为阳而年少者为阴,高贵者为阳而卑贱者为阴,显达者为阳而困穷者为阴。婚娶、生子这样的喜事属阳而死丧之事属阴。统治者属阳而被统治者属阴。主动来伐者属阳而被动静守者属阴。长官属阳而士兵属阴。说话属阳而沉默属阴。给予属阳而接受属阴。凡属阳的都是取法天道,而天道最讲究正常的准度;跨过这个正常的准度就称作斜僻……超越了极度就会走向反面。凡属阴者都是取法地道,地道的特点便是安然舒迟正定静默,以雌柔正定天下,擅长于给予却不去争夺。这便是地道的准度和谦退柔弱的“雌节”。
参考资料:
《黄帝四经》是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初付于帛书老子乙本前,当时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汉书.艺文志》曾经著录此书,但汉以后就失传了,学者根据书的内容、文字、篇章数目等研究,认为此书成书时期当晚于《老子》,早于《管子》、《孟子》、《庄子》。它体现了道家学说由老子一派变成黄老学派的转变,对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黄帝四经》于经学研究有极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