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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作者:佚名

《刑统》 记载唐文宗大和七年敕书:“标准法,国家的忌日,只禁止饮酒奏乐,至于处罚百姓和官吏,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这天不该处理事务,所以官府就不能判断案件,但小的责罚,在礼制和法律上都没有妨碍,从今以后,纵有此类事情,御史台府不要检举。”《 旧唐书》记载这事,因为御史台检举均王师傅王堪的儿子,国忌日那天在私宅处罚工匠,所以才颂布这个诏书。大概唐代国忌日不处理事务,正合私一样,所以虽是刑事案件也不判断,诏书说不该处理事务,就是指这个。现在在京城的众官,只有双忌日放假,因为跪拜太多,又时间过了几刻,如果是单忌日,就只有三省官员休休息了,其他百官上班断案,与平常日子没有两样,比古代制度有所不同。元微之诗说:“抓人判案名为御史,囚徒狡狈满地都是,明天放假因为国忌日。”可以为证。

参考资料:

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1532103410452.html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宋朝洪迈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本页面仅包含《容斋随笔》16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