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唐代赦免罪人宽肴过失,对老人施及的恩惠非常优厚。开元二十三年,皇帝亲行籍田礼。侍奉老人百岁以上的,封给上州刺史的头衔;九十岁以上的,封中州刺史;八十以上的,封上州司马。开元二十七年,赦免天下。百岁以上的老人,封下州史,百岁以上的妇女,封为郡君;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封上州司马,妇女封为县君;八十岁以土的,封县令,妇女封乡君。唐天宝七年,京城里七十以上的老人,依照县令的待遇;六十以上的,按县丞对待;京城外全国侍奉老人安排官衔跟开元年间一样。我们朝的制度,百岁的人才能得到初品官的封衔,跟唐代就不相等了,淳熙三年,因为太上皇帝庆寿的缘故,施加恩惠稍为优厚,于是有虚加岁数谎报籍贯来冒领光荣任命的人。如果象唐代那样,将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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