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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译文

作者:佚名

陈灌,字子将,庐陵人。元末,世道不宁,灌在他房屋周围兴办林场,人们不理解他的这一举动。十年后,盗贼蜂起,灌率勇武之士屯驻于林中,盗不敢侵犯,他们这一乡得以安全无事。太祖攻占武昌,灌到营前拜见太祖,谈话间,太祖看出此人不凡,提拔为湖广行省员外郎,后升为大都督府经历,随大将军徐达北征。不久,奉命筑泰州城,完工后升为宁国知府。

  当时,明朝初建,由于长期战乱,《诗》、《书》长久废置不读,灌在宁国建立学校,聘请老师,选优秀子弟入学读书。他访问民间疾苦,禁止豪强兼并农民土地,创立“户帖”,以便查核居民。太祖将“户帖”形成制度,在全国施行。灌还组织百姓采石筑堤,做闸门,以便水流排灌,保护沿江农田,百姓因此得以正常耕种。有数十人因盗麦船罪而判死刑。灌进行复查,断定“麦船是漂流来的,百姓争着拿走了船上的麦,并没有预谋抢劫”。于是只法办了为首一人,其余免死。灌的裁决严厉而公正,处治宽厚。

  洪武四年(1371),陈灌被召入京,在京病逝。

  方克勤,字去矜,宁海人。元末,台州人民举起反元义旗,吴江同知金刚奴奉行省命令募水兵抵御。克勤献策而金刚奴不采纳,便逃入山中。洪武二年(1369),克勤被任命为县训导,因母老辞职归家。四年召至京师,吏部主试中第二名,特授为济宁知府。

  这时,朝廷诏令百姓垦荒,三年后征税。地方官吏却提前征税,百姓认为政府言而无信,便相继逃亡,田又荒芜。为了纠正弊端,克勤重申,三年后征税,并把田分为九等,按等级征收田赋,官吏无法从中作弊,于是荒田开垦日多。同时,克勤设立社学数百区,修整孔庙,兴办教育。盛夏农忙时节,济宁守将率民夫筑城,克勤指出:“百姓正忙于耕耘,为何还要增加繁重的劳役?”请求中书予以免除。这时,大旱逢雨,济宁百姓歌颂他:“谁免去了这次徭役?是方知府。谁使庄稼不遭枯死?是方知府。方知府是我们父母,千万不要离去。”克勤在济宁为官三年,户口增加数倍,家给人足。

  克勤为政以德行教化为本,不追求个人名声,曾说:“追求个人名声,必会追求威势,这样必会祸害百姓,我不忍这样做。”他生活简朴,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不换,每天只吃一次荤。太祖对官吏严法重刑,士大夫多被贬谪,凡过济宁者,都受到克勤的周济。永嘉侯朱亮祖率水军赴北平,运河水浅,征民夫五千来疏浚河道,克勤无力制止,祈祷于天,忽降大雨,运河水深数尺,船得以通行,百姓视克勤为神。洪武八年(1375)入京述职,太祖嘉奖其政绩,赐宴,仍回济宁。不久为部属程贡诬告而贬到江浦服役,后去世。其子为方孝闻、方孝儒。孝儒另有传。

  吴履,字德基,兰奚谷人。年少时拜闻人梦吉为师,精通《春秋》及诸史书。李文忠镇守浙东,聘他为郡学正。以后被荐举授南康县丞。南康民俗强悍,吴履到任数月,惩处一些奸猾之徒,其余不法之人大惊,不敢妄为。履又改行宽大政策,与民休息。知县周以中巡视田野,被一乡民责骂,便将全乡百姓都逮捕问罪。履了解情形后,立即释放全部被捕乡民,然后告知周以中。以中大怒,履解释道:“侵犯你的只有一人,其邻里何罪?今天你把一乡人都逮捕问罪,若激起民变,将如何是好?”以中这才息怒。该县沉溺淫祠,每次祭祀就有蛇出来,乡民认为是神出现,履把巫师逮捕惩处,将神像沉于江中,从此淫祠的陋习再没有了。他在南康六年,深受百姓爱戴。

  朝廷升吴履为安化知县。大姓易氏据险要之地以自保。江阴侯吴良准备出兵袭击,召履商议。吴履认为:“易氏只是避难而已,并非谋反。招他来,他若不来,再攻杀也不晚。”吴良采纳这个意见,招易氏,易氏果然来了。吴良要把从前当过兵的农民登记入册,农民惶恐不安,吴履建议:“世道太平,百姓安于农业。请只登记那些愿当兵的农民,不愿再当兵的不可强迫。”

  朝廷又升吴履为潍州知州。山东常以牛羊代纳秋税,履同潍州农民商议:“用牛羊交税,不死便瘦,不如交纳粮食方便。”后来,上司令百姓送牛羊去陕西,其他县农民多因此破产,而潍州牛羊肥壮能如数送到。因改潍州为县,召履回省,临行时潍县百姓含泪送别。履请求辞官归家。

  史诚祖,解州人。洪武末年到朝廷陈奏盐法之利弊,太祖采纳他的意见,并授他为汶上知县,他为官清廉,政简刑宽。永乐七年(1409),成祖北巡,遣御史考核各郡县官吏的才能德行如何,御史奏举史诚祖第一,成祖赐书慰劳,玺书中说“:我统治天下,日夜求贤,共同治理国家。因此常常询问民间,都说苦于官吏苛征急敛,能符合我的初衷的官吏太少。你忠厚老成!忠于职守,为官廉洁,为政公允,征派赋徭均平,政治清明,诉讼不多,受百姓爱戴,境内安定,不逊于古代良吏。因此,特升你为济宁知州,同时仍兼管汶上县政务。希望你更加专心职守,有始有终,保持良好声誉。”并赐酒一尊、织金纱衣一套、钞千贯。诚祖受到皇帝嘉奖后,更加勤于政事,致使汶上县农田开垦日广,户口日益增多,扩增十四里(按:里为当时农村基层组织)。成祖路过汶上,准备将其民户数百家迁往胶州,由于诚祖的奏请而得免。朝廷多次要调他到别处任职,均为当地百姓奏请挽留。他在汶上任职二十九年,逝于任上。当地士民哀悼不已,留葬于城南,百姓每年祭祀。

  谢子襄,名衮,子襄为其字,新淦人。建文年间,被荐举为青田知县。永乐七年(1409),他与钱塘知县黄信中、开化知县夏升,均任职九年,经考核合格皆当升迁,然而因各县县民请求留任,得到皇帝嘉奖,升子襄为处州知府,信中为杭州知府,夏升为衢州知府,以便他们就近治理原县。

  子襄治理处州,成绩卓著。郡内有虎患,每年不是旱灾便是蝗灾,子襄祈祷于神,大雨二日,蝗虫死尽,虎也逃走了。有人盗窃官钞,子襄传令城隍庙神缉拿罪犯,盗贼刚窥探藏钞密室,忽被大风卷走落入市中,因而伏罪。有百姓在集市卖牛,牛将被杀,逃到子襄面前,俯首好像哭泣诉苦一般,子襄将它赎回还归原主。叛卒吴米占据山谷造反,朝廷发兵征讨,全州百姓不安,子襄极力劝阻大军住于城内不要到城外去,他自己设计追捕,擒其主犯,其余解散。

  子襄为人廉洁谨慎,做了三十年的官,从不携带家眷。永乐二十二年(1424)逝世。

  贝秉彝,名恒,上虞人。永乐二年(1404)考中进士,授邵阳知县,因父母去世而辞官,后补为东阿知县。秉彝善于明断案情,能以礼仪引导民众。灾荒之年,他上奏《平籴备荒议》,为成祖所采纳,并颁布于各郡县,均按照东阿县的方式进行救灾。东阿县西南有一大泽,积水淹没田地。秉彝察看了地势,开凿沟渠,将积水引入大清河,泽水干涸,获得肥沃田地数万顷,大收其利。秉彝尤其善于综合规划,凡是废铁、破旧皮革、腐朽绳索、废纸等物,都收集起来,令工匠熬胶、铸铁、捣浆造纸、搓绳贮于库中备用。成祖巡视北方,令地方官府建造大殿,秉彝将平时所贮之物做建殿之用,使工程迅速完成。成祖意欲征召秉彝入朝任职,东阿耆老百余人到朝廷,请求留任秉彝为本县县令,成祖应允。九年任期,考核合格,召入京师进升官阶一级,但仍回东阿。曾犯错误而罚至京师服役,东阿人民竞相代替他去服役,三罚三代,官复原职。

  秉彝为官能够明察实情,待民宽厚。平时好饮酒,做官后戒酒不饮。宣德六年(1426)逝于任上。

  万观,字经训,南昌人。永乐十九年(1421)考中进士。当时,他只有二十岁。成祖认为他年少,令他再去学习。不久,召入朝廷为御史,后改任严州知府。府东境七里泷有渔船数百艘,时常抢劫过往旅客。观将渔船十只编为一甲,令其分区巡查警戒,不到一月,盗贼不敢出没了。他奖励办学,劝民务农,奏请减少织造定额,以银代纳丝税,百姓大感便利。九年任期期满,经考核,其政绩居全国第一。因父亲丧而离职,服丧期将满,严州百姓上章奏请万观仍回严州为知府,金、衢州民也分别上章,要求观去任职。朝廷对他更加器重,调任平阳知府,其政绩更加卓著。有灵芝生长于“尧祠”栋梁上,士民都说是万观德行感化的结果,万观说:“我只知谨于职守,灵芝与我无关。”任期满,政绩考核合格,升为山东布政使,逝于任上。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府华亭人。永乐年间,尚书夏原吉在东南地区治水,宗人上书请疏浚范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止沿海居民筑坝阻遏其流。成祖命他到原吉那里效力。竣工后,由于夏原吉的荐举而授钱塘知县。钱塘县为浙江省会所在地,徭役重,豪强之家往往买通猾吏,将徭役转嫁于贫民。宗人将应服役之人编在册子上,依次分派,使徭役负担平均。他查明了两起无头谋杀案情,将罪犯依法惩处,深受该县人民敬服。

  按察使周新,是位廉洁官吏,十分器重宗人。有天乘宗人外出,他潜入其居室,见橱中只有银鱼干一包,新不禁叹息宗人为官之清廉。第二天召宗人共餐,酒醉,用仪仗队送宗人回府。当时称宗人为“钱塘一叶清”。永乐十五年(1417)督率工匠营建北京城,逝于途中,周新闻耗,哭了几天。

  王源,字启泽,龙岩人。永乐二年进士,授庶吉士,后改任深泽知县。王源在任深泽知县期间,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除争要财礼之俗。多次上书评论时事,被召入朝,又论时政之得失,因违背皇上旨意而贬官,逢国家大赦而复官。复官后奏请豁免百姓所欠赋税。在饥荒年月,因私自发放官粮,赈救饥民,而被捕入狱,后纳钱赎罪才得以释放。朝廷召为春坊司直郎,为诸王讲读经史,后调任卫府纪善,再调任松江同知。奏请豁免该府所欠田粮数十万石。因母亲年迈,请求归家奉养,母亲去世后在家守丧,期满后,朝廷任命为刑部郎中。

  英宗即位,择选廷臣十一人为知府,源被选为潮州知府。潮州城东的广济桥,年久失修,源募万金重建,并将余金用来建亭,亭内供奉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从乡民中选任约正、约副、约士,讲解乡规民约。西湖山上有大石作怪,源命令将石凿开,果得石骷髅,大石再不作怪,于是立下石碑,上刻“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这时,有一民犯罪受杖刑而死,其子向朝廷诉讼,告王源筑桥、建亭等罪行。朝廷将源逮捕至京,定罪流放,潮州人争相到朝廷请求赦免。朝廷恩准并恢复王源的官职。又过了很久,源奏请退休。潮州百姓奏请挽留,朝廷不准。于是百姓为他建祠祝福。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授任青阳知县。九华山有虎为患,溥福令山神消除了虎患。以后,调任新淦知县、刑部主事,晋升为员外郎,为刑部尚书魏源所器重。正统元年(1436)七月,朝廷诏令举荐廷臣为州郡太守,溥福由于魏源的荐举而升任南康知府。

  南康府歉收,百姓将富家所囤粮食散发饥民,又收取大水漂流而来的官府木材,前任知府将这些人当作盗贼治罪,判处死刑者百余人。溥福接任后,查清实情,将判死刑者只施以杖刑后一律释放。南康府位于鄱阳湖畔,来往船只遇大风大浪无处停泊,溥福督工筑石堤百余丈,船只往来甚为便利。庐山白鹿书院,年久毁坏,溥福号召群众修复,聘请老师教育本府子弟,每月初一、十五,他亲自去讲课。

  任职期满,赴刑部,以考核其政绩,溥福年老奏请准予辞职返乡。侍郎赵新曾巡抚江西,声称:“翟君为此郡第一位贤能守臣,不可让他离去。”溥福恳请辞官多时,才蒙允准。辞别南康之日,父老乡民争赠金帛,他都谢绝不受。民众牵船含泪送别,在湖堤边为他建生祠,又在白鹿书院之“三贤”祠内设立他的牌位,与三贤并列。所谓“三贤”,即唐朝的李渤,宋朝的周敦颐、朱熹。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荐举贤良,授信圭为清河知县。该县贫瘠却为交通要地,过往官船每天川流不息,首尾相接,役使民夫动以千计。前任县令常请沭阳县以五百人相助,然这些人离家太远,衣食不便。信圭接任后请求将沭阳助役改为代清河输纳原定课税的三分之二,这样两县都感到方便。宣德三年(1428)信圭上疏道:“本县地广人稀,处于交通要冲,每天征发百姓拉船,不仅全部丁壮,连老幼都要服役,妨碍农事。前年兵部有令,公事急需舟者征派五人,不急则不征派。如今此令不行,征派无限,甚至一船要四五十人,对这些有权有势者,谁敢违抗。行船中如遇顺风,船行加快,役夫徒步追赶不上,便将民夫所带衣粮没收,使他们挨饿受冻。请求再申兵部前令,可怜这些怕官的小民。”朝廷允准。八年春,信圭又上书道:“自江淮至京师,沿运河郡县都要派出军民为过往官船拉纤,无军队的地方,则全部征派民夫,州县每年要征派二、三千人昼夜等候。而上级官员征派时不分杂、泛差役。致使田地荒芜,民无积粮,年成稍有歉收,老幼便要出去讨饭,实在可怜。请求自仪征至通州一线地方,全部免去杂徭,使百姓尽力于农业,兼供力役。”宣宗也照准。从此,除清河外,其余郡县也蒙受其利。

  正统元年(1436),因侍郎章敞的荐举,升信圭为蕲州知州,清河百姓至朝廷请求留任,于是朝廷命信圭以知州衔,专理清河事。该地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占,而清河百姓却仍纳田税达六十年之久。经信圭奏请,这些湖田归还清河百姓。该县饥民偷杀牛一头,御史判八人死刑,信圭奏请朝廷,免死六人。遇淮河水涨,淹没了许多房屋牲畜,信圭奏请赈济,并停征当年应征物品和军、匠、厨役及疏浚河道民夫。南北往来之人死于清河途中者,信圭为之安葬。十一年(1447)冬,尚书金濂荐举他为处州知府,这时他在清河已二十二年了。到处州后去世,清河百姓立祠祭奠。

  张宗琏,字重器,吉水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初为庶吉士,后授刑部主事,负责审察广东囚犯的罪状。仁宗即位,升左中允。皇帝令朝臣荐举所知贤才以备任用,礼部郎中况钟荐举宗琏。仁宗问少傅杨士奇:“别人都举荐外官,而钟举荐京官,何故?”士奇回答道:“宗琏是个贤才,臣与侍读学士王直正准备荐举,不料况钟先行一步。”帝高兴地说:“钟能知宗琏,也是个贤才。”于是提升宗琏为南京大理丞。

  宣德元年(1426),朝廷令吏部侍郎黄宗载等十五人至各省订正军籍,宗琏被派往福建。第二年因奏事有违皇帝旨意,而贬为常州同知。朝廷遣御史李立去整理江南军籍,令宗琏随从。李立听信一些狡猾军人的话,多强制平民充实军队,宗琏多次反对,立怒,宗琏立即匍伏地下请求鞭打,愿代百姓而死,以免株连众人。宗琏原出使广东时,就十分廉洁,对人宽恕,现看到李立横暴,内心不平,激愤攻心,终于病逝。常州百姓千余人穿着白衣送葬,为他建祠于君山。

  宗琏在常州为官,不带妻室儿女,病重请医时,室内连灯也没有。书童从外面要了一盂油来点灯,宗琏令他立即退还,其清贫如此。

  李骥,字尚德,郯城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科举乡试中举。入国学学习三年后,授户科给事中。市场管理部门盘查商贩旅客,搜查极细极严,因骥奏请而停止。不久被告发违纪而免职。

  建文时,被荐举任新乡知县。他在该县招抚流民,给他们农具,从而返乡复业者数千人。母亲去世,骥辞官归家守丧,该县官民相继四次奏请留任,朝廷未准。永乐初,守丧期满,改任东安知县。在任职期间,凡有害于百姓的事,立即请求朝廷废除。侍郎李昶等均荐举他,提升为刑部郎中。奏陈的十余事多被采纳。后因违法下狱,被贬到保安服役。

  洪熙时,朝廷下诏求贤,李骥被举荐为御史,他陈奏治国利民十事,被仁宗采纳。宣德五年(1430)巡视仓场,军士高祥偷盗仓粮,骥逮高祥审问。高祥的父亲散布流言,说高祥与张贵等一同偷盗,骥因受张贵贿赂,故只治高祥之罪。刑部侍郎施礼据此论骥死罪,骥上章申辩,仁宗认为:“御史既擒盗,怎肯受贿!”命施礼与都察院再审,果知骥遭冤枉。帝斥责施礼而恢复李骥的官职。这年十一月,皇帝选择廷臣二十五人出任郡守,骥受任河南知府。他在河南政绩十分突出。该府境内多盗,骥设立火甲制:一户被盗,一甲赔偿。查获犯者,在其门上大书“盗贼之家”字样。他撰《劝教文》,宣扬教化,从此人们都改正不良行为,使境内道不拾遗。河南府境内有伊王府,伊王多次以私事托他,骥不从。王府太监及校卒虐害百姓,受到骥的制止。这些使伊王府对骥恨之入骨。冬至那天,命骥在四更时分去王府陪王行礼。骥如期到达,伊王诬他迟到,把他捆绑起来,第二天才释放。骥将此事上奏,皇帝大怒,致书谴责伊王,并令将府中承奉、长史、典仪等吏都逮捕审讯。

  骥为人端正谨慎,在河南府任职六年后逝世,享年七十,士民祭吊时都失声痛哭。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永乐年间由国子生入都察院任职,因其才干而升为东平知州。任职期间,除平时俸禄外别无收入,平时训诫吏民如同训诫其家人一样。城东有大村坝,其水来自泰山,每逢下雨便成水灾,为害百姓,湘奏请征发民工筑堤。本州所辖五县,地多荒芜,湘督促百姓开垦,公私两利。任职期满时,将离开东平,百姓向朝廷申请留任,皇帝允准。成祖晚年多次北征,令山东地方长官督促百姓运输军饷,因道远,民夫多死亡,惟东平民夫一无所失。奸人向布政司诬告李湘搜括民财,县民一千三百余人去向巡按御史及布政司、按察司申诉,为李湘洗去冤情。有耆老七十人到朝廷告发奸人诬陷李湘的罪行。布政司将湘逮捕入京,又有耆老九十随同去京为湘申冤。通政司将此情上报朝廷,经刑部查实,恢复李湘官职,将诬告者依法治罪。

  李湘在东平任职十余年,至正统初,朝廷令大臣荐举郡守,尚书胡氵荧推举李湘,于是升任他为怀庆知府。临行时,东平百姓扶老携幼依依送别数十里。怀庆军卫李东恃势虐待百姓。湘到任后,对他们随时裁判,皆服帖不敢违法乱纪。湘在怀庆三年而逝。

  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朱棣起兵攻下保定后,豫以生员身分而受命催督赋税,守卫城池。永乐五年(1407),授为泌阳县主簿,未上任又提升为兵部主事,再升为员外郎。母死守丧,期满复职,洪熙时进为郎中。

  宣德五年(1430)五月,选廷臣五人出任知府,豫被派往松江府。松江卫军恣意横行,豫到任后将其最恶劣者施以杖刑,流放边疆,其余皆服服帖帖。赵豫为政重安抚,与民休息。挑选良家子弟中谨慎厚道者为吏,以礼法教育他们。他还均平徭役,节省费用,裁减吏员十分之五。巡抚周忱有什么举措,都必先与豫商议。清军御史李立到松江,专为军队利益打算,大量征发百姓入伍,甚至牵连被征发者的亲戚、同姓,稍有异议,就酷刑拷打,一时人情汹汹,申诉冤枉者多达一千一百余人。盐司稽查盐丁,同时连累到其他民户,大为民害。豫上书指出这些弊端,均下令废除,使百姓得救。朝廷还下令减轻苏州、松江两府官田的重担,豫所管辖的华亭、上海两县减去十分之二、三。

  正统中,赵豫在松江九年,任期满,政绩考核合格,应迁升。松江百姓五千余人上书请求留任。巡按御史转告朝廷,朝廷增加赵豫官俸两级,命还松江知府。正统十年(1445)春,朝廷考核全国各地官吏,将政绩卓著者列为典范,豫与宁国知府袁旭都入选。皇帝赐宴及外衣。豫在松江任职十五年,始终清廉。离开松江时,老幼挽住车子,要求留下一只鞋作为纪念。把他的神位供奉于周忱祠内,共享祭祀。

  松江民俗好诉讼。豫深以为患,凡来诉讼者,他以好言开导,告诉他“明日来”,于是有“松江太守明日来”的歌谣。过了一夜,起诉者忿怒渐平,或被劝阻,不再来起诉了。赵豫除政绩斐然外,还以平易近人称著。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1420)进士,选为庶吉士,后改任御史。宣德初年,都御史邵王己甄别官吏,泉被贬为汜水典史,逝于任上。

  正统四年(1439),河南参政孙原员上书称“:泉行为端正,为官廉洁,勤于政务,办事敏捷,不因被降黜而有怠惰之心。他亲自督促百姓开垦荒地,收割庄稼,砍伐木材以备营造和修理房舍,发展商业,交纳汜水县所欠官课,而且官府还有储备,百姓不受侵扰。他还建造船只,备办棺椁,供应百姓日常器物。百姓婚丧无力举办者,都受到泉的资助。泉去世之日,老幼痛哭。臣到汜水时,泉已死三年,而百姓尚怀念他的恩惠,说起来都泪流满面,虽历代良吏也没能胜过他。如果全国有像曾泉这样的官吏数十人分别治理郡县,则可使朝廷恩德广布于人民。曾泉虽为前朝官吏,本朝也应下诏褒奖其德行、德政。可惜未受到重视,其官阶未得到恢复,使泉终身蒙受贬谪之名,不为当代所知,实可怜恤。请求追复泉的官爵,表彰其功绩,以教育未来的官吏。”英宗采纳这一建议。

  周济,字大亨,洛阳人。永乐年间以举人身份入太学,后历任都察院官职。都御史刘观荐举他为御史,他坚决辞谢。宣德时授任江西都司断事,因父母去世而归家守丧。后任湖广都司断事。正统初年提升为御史。镇守大同的宦官骄横无惮,朝廷派周济去调查。济装扮为平民,背着薪柴进入这个宦官家中,查明一切不法事实,奏报朝廷,英宗大喜。随后又巡按四川。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互仇杀,朝廷令济督率官兵进讨。济建议“:朝廷安抚远方之人,应先抚而后征。”朝廷采纳,速传令劝告他们,使两家和解。

  正统十一年(1446),周济出任安庆知府。这年安庆府收成不好,百姓卖儿售女维持生活,乘船去他乡者接连不断。济借漕粮赈济,并禁止卖儿售女。与此同时,他又上书请求免征租税,得到朝廷的批准。他制定出婚丧礼制,禁止奢侈,迟嫁缓葬者受罚,安庆风俗为之一变。饥民聚集抢夺富家食粮,富家以强盗抢劫而告官,济下令:“百姓饥饿才抢粮,应将所抢粮食数量报告太守,太守代为偿还。”于是抢粮者解散。

  周济逝于任上,百姓关门闭户停业为之恸哭。

  范希正,字以贞,吴县人。宣德三年(1428),被荐举为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有奸吏受贿,希正审判其罪,押送京师。该奸吏反以他事诬告希正,希正因此遭监禁。曹县平民八百余人到京师呈奏通政司,说希正廉洁能干,为奸吏所诬。侍郎许廓因公路经曹县,曹县父老百余人拦道痛诉朝廷夺去了他们的贤能县令。这两件事均呈报到朝廷,宣宗令释放希正并让他回曹县任职。正统十年(1445),山东闹灾荒,只有曹县因希正预先储备粮食,故无饥患。大理寺丞张丞到山东赈灾时,闻知曹县情形,奏请朝廷升曹县为州,以希正为知州,得到朝廷同意。这时曹州百姓久欠官马,无力偿还,多逃亡。希正节省官府费用,代以偿还官马九十余匹,逃亡者都返家复业。吉水有人诬告曹州某富民杀其兄,株连甚众。希正暗中致函吉水,核查诬告者姓名,均是假冒,所谓“杀兄”之事大白。希正治曹先后二十三年,历任知县、知州,深得民心。晚年辞官归家。

  段坚,字可大,兰州人。年少读书时即有圣贤之志。乡试中举,入国子监。景泰元年(1450),上书请求召还四方监军,取缔全国各地佛道寺观,未获批准。五年(1454)中进士及第,授福山知县。他在本县刊印《小学》,在士民中讲诵,素来鄙陋的民俗为之一变,村落皆有弹琴唱歌和诵读之声。

  成化初,段坚受到特别表彰,破格提升为莱州知府。仅仅一年,其教化大行。因守父母丧而离职,守丧期满,改任南阳知府。他在南阳招集州县学官,向他们讲述古人为学之道,让他们转相劝勉。创立“志学书院”,聚集优秀之士,讲解《五经》要义,及宋儒周敦颐、程颢等人的遗书。建节义祠,祭祀古今烈女。经过教化,该府诉讼渐少,赋役均平,数年全府大治。他称病辞官而去,士民哭泣一直送至境外。闻知他病逝,为他立祠,春秋祭祀。

  段坚是河东薛王宣的私淑弟子,注重探求道理,身体力行,他不愿借别人对他阿谀奉承来取得自己的声誉,故能以儒家学说来整顿吏治。

  陈钢,字坚远,应天人。成化元年(1465),乡试中举,授黔阳知县。楚地民俗,守丧期间好击鼓歌舞,陈钢教他们唱古代哀歌,民俗渐度。县城位于沅、湘两江汇合之处,多次决堤,毁坏房屋。钢募人采石筑堤千余丈,防止了水患。南山崖官道数里窄狭难行,旅客多不幸坠崖身亡。钢令人拓宽道路丈余,便于来往旅客通行。钢患病,百姓争相祈祷,愿神灵以缩短他们自己的寿命以换取陈钢的益寿延年。后调任长沙通判,监修吉王府,竣工后,吉王赐他金银丝帛,他辞谢不受,只请求将吉王旧府的建筑材料用来修“岳麓书院”,吉王应允。弘治元年(1488),母亲去世,陈钢辞官守丧。不久逝世于家乡。黔阳、长沙两地百姓均为他建祠祭祀。子陈沂,官至侍讲,见《文苑传》。

  丁积,字彦诚,宁都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新会知县。到任后,立即拜本县陈献章为师。丁积为政以教化为本,主要是爱民。有权有势的太监梁芳,也是该县人,其弟梁长横行乡里,强迫百姓加倍偿还债款,而且向丁积告状。积将借据全部烧毁,又将梁长逮捕下狱,使得权豪们再不敢胡作非为。积提倡洪武礼制,参照《朱子家礼》,挑选耆老来教导百姓。良家子弟中游手好闲者,丁积把他们集聚在大堂两边廊下,每天读《小学》,并亲自为他们讲解,新会风俗大变。

  新会百姓出钱交官府以代其力役,名为“均平钱”。后来官吏贪婪,又令甲首出钱供他们使用,名为“当月钱”。致使贫困人家卖儿卖女。丁积将这些一律取消。民间相信巫术、鬼神,丁积捣毁所有淫祠。有年大旱不雨,积在圭峰顶筑坛,自己早晚伏于坛下,连续八天,天降大雨,而积却因此病故。士民哀悼不已,有一老妇人夜间失声恸哭,有人问她为何如此,她说:“丁公一死,我生活失去了依靠。”

  田铎,字振之,阳城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户部主事,后升员外郎、郎中。

  弘治二年(1489)奉诏前往四川赈灾,在宣读诏书时,因遗漏了其中的语句,而被贬谪为蓬州知州。该州东南有江州八十二顷,为豪强侵占,铎将这些土地收来全部还给人民。他在蓬州建立大小桥二十四座,凿开三溪山以便利通行。御史行至蓬州,未见有诉讼之事,十分惊讶,其后才知该州竟无贫民,不禁叹息而去。田铎被荐至朝廷,提升为广东佥事。后调任四川参议,未赴任。因年老多病,辞官归家。

  正德时,刘瑾假传圣旨,说铎在广东办理盐务,账目不清,将他逮至广东,尚未启程,刘瑾就被朝廷诛杀。有人劝铎不要去广东,铎执意不听,行至九江而逝,享年八十二岁。

  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1513)乡试中举,授永丰知县。赴任不带妻室,随身只有一二童仆。日常饭菜只有蔬菜豆腐而已。长期如此,全县官民对他十分敬服。永丰习俗好诉讼,崇拜鬼神,尤好歌舞演戏,侃一律禁止。

  侃晋升为武定知州。朝廷清查军籍,要在武定征兵一万二千人,侃说“:武定户口只有三万,征去一万二千,就会使半个州空旷无人。”因而极力争取少征。有人提议将境内徒骇河改道,侃认为这是劳民伤财,坚决反对。章圣皇太后安葬于承天,宦官们借“供帐”之名向所经州县搜括钱财,违则处死。州县官吏大多逃避。侃则将空棺置于衙门旁一空房内,太监逼急了,侃便把他们引到放棺材的房中,然后宣称:“你们办我死罪可以,要钱没有。”宦官们惊得目瞪口呆,只得离去。不久,升为刑部主事,不幸去世。

  侃年少时,跟从丁玑学习。邻家女子夜间跑到他的住所来,侃拒绝她入室。侃父被监禁,他请求代父受罪,未准,便在监牢边铺草而卧,时达一年之久,直至其父被释为止。由此可见唐侃的品行。

  汤绍恩,字汝承,安岳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十四年由户部郎中调任德安知府,不久改为绍兴知府。绍恩为人宽厚,禀性俭朴,内穿粗布,外罩父亲遗留的旧袍。他到绍兴后,建立学宫,各地设立社学。当年大旱,他徒步在烈日下祈雨。不轻易施用刑罚,赈恤贫民,表彰节孝,使百姓和睦相处。

  山阴、会稽、肖山三县之水汇合于三江口入海,潮汐之日,海水积沙如丘陵,每逢阴雨,河水被沙丘阻塞不能及时泄出,致使良田尽被淹没,当局不得已只有采取决塘泄洪的办法,但塘决后水干又不能防旱,遇旱只得再填决口蓄水。每年决填,苦于修筑。绍恩亲自勘查各水道,至三江口,见两山对峙,高兴地说:“山下有基石,何不在此建闸。”于是招募熟习水性的人去勘探,果有石脉横亘于两山之间,于是兴工修闸。先向水中投下铁块大石,然后将装满碎砖的笼子沉入水中,以截其流。工程进行不到一半,因潮水冲击不能继续施工,怨声四起。绍恩却毫不动摇,祈祷海神。潮水多日不来袭击,水闸得以竣工。共修堤四五十丈,建闸二十八处。其中内闸三座,分别为经氵娄、撞塘、平水,其作用是防止大闸崩溃。闸外筑石堤四百余丈,以便阻挡潮水,使闸不受冲击。在闸边石上刻出水涨水落度数,以便后人观察水势开关闸门。从此以后,三县方圆数百里内再无水患。士民为歌颂绍恩的德政,特在闸左为他立庙,每年按时奉祀。多次调任山东右布政使,直到退休归家。享年九十七岁。

  徐九思,贵溪人。嘉靖年间授句容知县。初理政事,谦虚谨慎,似乎不大胜任工作。一次,有吏盗窃县印盖在空白公文纸上,九思揭发其奸诈行为,依法论罪。郡吏为此人叩头说情,九思坚决不允,于是人人敬畏。他对于孤老贫困者,加倍抚恤,而对豪猾之人管制严厉。凡来投诉者,责打不过十下。征收赋税,预先规定交纳日期,过期只令里老逮捕问罪,衙役不敢进入乡村。县东西大路七十里积尘土三尺厚,每逢雨雪,烂泥达数尺深。九思想法节省官府开支,将节余款项用来修路,方便行人旅客。朝廷多次派遣权势宦官在三茅山打醮求神,县民深受供应之苦。九思清查旧时公文,见有盐引金久存贮于府库中,便奏请用此作为求神所需经费,使百姓不再受侵扰。当年年成歉收,谷价猛涨,巡抚发放仓谷数百石,以平价出售。九思认为,“来买粮的都是富豪,虽平价贫民也无力购买”。于是将其一半按时价出售,以偿还官府,其余煮粥以赈饥民。远在山谷中的贫民,则就近向富家贷谷,官府代为偿还。因此使许许多多人免于饿死。九思曾说“:即使天子施大恩于民,哪能人人都可以减免赋役,关键是在于我们这些做官的,在施行时能否斟酌缓急而已。”后来,因与应天府尹不合,为巡抚所弹劾,而吏部尚书熊浃知他贤能,特令他留任。

  九思在句容为官九年,期满升任工部主事,又升为郎中,奉命治理张秋河道。漕运河道与盐河相近,但不相通,漕河水涨则泛滥成灾。九思提议在沙湾修建分洪渠,勾通漕河与盐河,漕河水涨则可流入盐河,排泄入海,不致淹没田地,水落也不致干涸。此项工程的完成,使该地永久受益。当时工部尚书赵文华巡视东南,路经这里,九思不出来迎接,只派一吏拿着公文去拜见,被文华骂走。时逢九思升任高州知府。文华怀怨在心,回京后与吏部尚书吴鹏合谋陷害九思,九思被迫辞官。句容百姓为他建祠于茅山。九思辞官后在家闲居二十二年,八十五岁病故。

  庞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1534)乡试中举。其后在罗浮山讲学,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嘉靖二十三年后的八年内,历任应天通判、治中。应天知府空缺,嵩多次代行知府事。初任代理应天知府时,正遇荒年,上司传令赈济。当时公粮已尽,他向富家借贷,赈救了六万七千余人。接着又免去多年所欠赋税,缓征徭役,不断招抚流民,返乡复业者达十万余人。留都南京百姓苦于重役,庞嵩竭力调剂,凡优免户及寄居客户、冒称官户、寄庄户、女户、神帛堂匠户都要服役,从而大大减轻百姓力役负担。江宁县葛仙、永丰二乡常遭水灾,居民外逃,只剩七户。嵩修筑堤防,得田三千六百亩,建立四所“惠民庄”,召集贫民佃耕,因此流民纷纷回乡复业。他多次平息冤狱。外戚王涌、举人赵君宠强占良人妻子,肆意杀人,嵩依法处置。

  嵩早年求学于王守仁,通晓《五经》,曾招集生员聚于“新泉书院”,相互切磋学问。每年他都自带饮食行游县境。南京各府副职,很少有被举荐者,而庞嵩却将他们的政绩上报朝廷。各府官也随同京官每六年考核一次,此外,还要随同其他地方官吏进行考核,嵩认为这样不合制度,奏请停止,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并立为永久制度。随后,嵩调任为南京刑部员外郎,又晋升为郎中。撰有《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合称《刑曹志》,受到普遍的称赞。后调任云南曲靖知府,政绩卓著。因年老辞官归乡,其实年仅五十。又与湛若水交游。他逝世后,应天、曲靖两地人民均把他的灵位供奉于名宦祠内,葛仙乡还专为他修建祠堂,定时祭祀。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永康知县。永康县的一些奸诈吏民曾连续控告使朝廷先后罢黜七个县令。淳到任后,日夜审阅公文,前来投诉的有数千人,淳迅速判决,吏民大为佩服,从此诉讼之事渐少。此后,淳对于投诉皆能立时公布审判日期,使原告被告都按期到堂听审,片刻做出明确断决,毫不拖延。一件诉讼案,只须乡民裹一包饭的时间即可处理完毕,因而时人称他为“张一包”,说他断案敏捷如同包拯。

  大盗卢十八剽劫官库金银,官府十余年未能侦破,御史让淳破案,淳许诺三月内捕获盗贼卢十八,并请御史一月之内下捕盗令数十次。待捕盗令下过多次后,淳笑道:“强盗早已逃走了,如何捕获。”自此,不再提捕盗一事。一个与卢十八有奸情的永康县某吏之妻,将张淳的话传给了卢十八,十八误以为平安无事了。随后,淳进一步施计将他擒获,其间只用了两个月时间。

  小民之间稍有小忿小怨,即去诬告。淳查无实据,就将告状人监禁起来,因此,没人再敢诬告了。永康人贫困,女婴多被遗弃。淳多方劝诫,并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无力抚养的人家。大旱之年,出现了公开抢劫现象。淳下令,抢劫者皆处以死刑。有人抢了五斗米,淳把一个已判死刑的人处死,张榜公布说此人是抢米罪犯,众人畏服。后因其政绩卓著而被朝廷召往京师,上车离开永康时,对下属说“:某盗来了,离此地只有数里,去把他逮捕归案。”衙役按照他所指的路线追捕,果见该盗正在河边洗脚,即将他逮捕入狱。该盗服罪。永康人对此事十分惊异,认为是神灵通报。张淳解释说:“若追捕过急,该盗便逃走了。今听说我要离开永康,必又回来。这是推理判断的,并非什么神灵通报。”

  张淳至京师后,升为礼部主事,又历任郎中,因病辞官。后起用为建宁知府,晋升为浙江副使。这时浙江有招募的士兵若干,抚按打算将他们遣散,他们便大肆喧闹。淳建议:“凡是骄悍者,留下来还有用,不留则后果不堪设想,不如淘汰老弱,留下壮勇。这样一来,留下的不想作乱,淘汰的不能作乱。”这一意见被采纳实施。后任陕西布政使,逝于任期。

  陈幼学,字志行,常州府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授确山知县。幼学在确山政务以惠民为本。为此他积粟一万二千石备荒。开垦荒地八百余顷,给贫民耕牛五百余头,核实黄河退水滩地一百三十余顷,分给无地农民。村中妇女不能纺织者,授纺车八百余辆。建屋一千二百余间分给贫民居住。建官署八十间,供六曹吏役食宿。将节省下来的公费银六百余两,代贫困百姓交纳赋税。此外,还栽种桑榆等树三万八千余株,开河渠一百九十八条。

  布政使刘浑成之弟刘灿成助妾杀妻,幼学将他法办。行太仆卿陈光日文家人犯法,幼学立即将其逮捕惩处。汝宁知府丘度怕因此招祸,建议抚按调他至中牟。中牟县秋收时节遇到蝗灾,幼学发动群众捕捉蝗虫达一千三百余石,消灭了虫灾。中牟县旧系土城,城墙低且多已损坏。幼学用以工代赈之法,发给饥民口粮,让他们修筑城垣,竣工后饥民还不知是服了力役。他鼓励百姓在县南荒地开垦,得肥沃田地数百顷,全数分给农民。县内有一大泽,积水占去肥沃土地二十余里,幼学督率群众疏导河流五十七道,开渠一百三十九条,将积水引入小清河,百姓大获其利。大庄许多地方常被水淹,幼学组织民众筑堤十三道,挡住流水。他还给贫民发放耕牛、种子,给贫妇纺织工具,政绩卓著。但由于他不结纳权贵,在考核政绩时,掌道御史却要贬斥他的政绩,其子不服,辩论道“:儿自中州来,都说中牟县的政绩无与伦比,今为何要排在最后?”经过力争,御史才不得不将其列为头等。

  不久,幼学升为刑部主事,宦官采摘御园果实时,怒杀园夫之母,弃尸河中。幼学如实奏报,将肇事宦官依法处置。嘉兴人袁黄妄自批删《四书》、《书经集注》,名为《删正》,刊行于世。幼学予以驳正,并上疏直言不讳地列论其谬误。幼学的上疏虽被廷臣扣留,但《删正》的刻板全被烧毁。幼学曾以员外郎之职对畿辅罪犯审慎用刑,将案情不明而又值得同情的三百余人全部释放。其后晋升为郎中。

  幼学调任湖州知府,一到任便捕杀豪强恶奴。士人之子施敏、某富豪家奴杨升,横行郡中。幼学将施敏下狱,施敏买通权贵,嘱咐巡抚亲自审理,幼学不允,即刻将施敏用棍杖击毙。施敏供词中株连到故尚书潘季驯之子潘廷圭,幼学将此案情告诉御史,上章弹劾,将廷圭逮捕入狱。其他奸豪论罪处死者数十人。唯独杨升畏罪潜逃。幼学想到,若自己离开湖州,杨升必再来逞凶,终于将他逮捕处死。从此一郡太平。湖州阴雨连月,禾苗尽死,幼学施行救荒措施,被赈饥民达三十四万余人。御史准备向朝廷举荐他,收集其政绩,推官阎世科列举了三十六事,上报朝廷。朝廷下诏加官为按察副使,仍管湖州政事。

  以后,幼学以副使职总督九江兵备,这时他已七十高龄,其母尚在,故请求辞官归家奉养母亲。母亲去世后他不肯出来任职。天启三年(1623),朝廷起用他为光禄少卿,又改为太常少卿,他都未赴任。四年逝世,享年八十四岁。中牟县、湖州均建祠纪念他。

参考资料:

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9671900034457.html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