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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经·第十九章

作者:佚名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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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注释 1、绝圣弃智:抛弃聪明智巧。此处“圣”不作“圣人”,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而是自作聪明之意。 2、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 3、文:条文、法则。 4、属:归属、适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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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前苏联学者杨兴顺认为,“作为人民利益的真诚捍卫者,老子反对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一切文化。他认为这种文化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下德’的圣人借此建立各种虚伪的道德概念,而只有‘朝甚除’的人们才能享用这种文化的物质财富。不宁唯是,这一切产生虚伪的文化还腐蚀了淳朴的人民,激发了他们对‘奇物’的欲望。这种文化乃是‘乱之首’。从这些表白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老子斥责统治阶级的文化,在他看来,这种文化和具有规律性的社会现象是矛盾的,即和‘天之道’是矛盾的。必须抛弃这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