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
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于腰。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见非而不(诰)[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斗,则前行进为犯难,后行(进)[退]为辱众。逾五行而前者有赏,逾五行而后者有诛。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也。故曰:“鼓之,前如雷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后。”言有经也。
管理军队,就是依经手卒把军队区分为三军。左军用青旗,士兵戴青色羽毛;右军用白旗,士兵戴白色羽毛;中军用黄旗,士兵戴黄色羽毛。士兵的标记有五种,第一行用青色标记,第二行用红色标记,第三行用黄色标记,第四行用白色标记,第五行用黑色标记,按此次序规定,管理士兵,遗失标记的,要给以惩罚。第一个五行的标记佩在头上,第二个五行的标记佩在颈上,第三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胸前,第四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腹部,第五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腰间。这样,士兵就不会认错他的官长,官长也不会认错他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