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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晋文公

作者:佚名

  晋公子重耳自狄适他国凡七,卫成公、曹共公、郑文公皆不礼焉,齐醒公妻以女,宋襄公赠以马,楚成王享之,秦穆公纳之,卒以得国。卫、曹、郑皆同姓,刘、宋、秦、楚皆异姓,非所谓“岂无他人,不如同姓”也。晋文公卒未葬,秦师伐郑灭滑,无预晋事,晋先轸以为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背秦大惠,使襄公墨衰绖而伐之。虽幸胜于殽,终启焚舟之战,两国交兵,不复修睦者数百年。先轸是年死于狄,至孙縠而诛灭,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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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春秋时,晋国公子重耳因国内动乱,从狄地开始逃亡,历经七个国家,卫国成公、曹国共公、郑国文公对他都不以礼相待。齐国桓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重耳作妻子,宋国裹公赠送他马匹,楚国成王设宴招待他,秦国穆公接纳他,最后重耳终于回国做了国君,就是晋文公。卫国、曹国、郑国的国君与重耳都是同姓,齐国、宋国、秦国、楚国的国君并非是重耳同姓,同姓之国对他也不以礼相待,异姓却能做到这一点,这证明“异姓不如同姓”的说法是错误的。晋文公死后还没有埋葬,秦国进攻郑国灭掉滑国,本来这和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