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O九则
作者:佚名
凡人世险奇之事,决不可为,或为之而幸获其利,特偶然耳,不可视为常然也。可以为常者,必其平淡无奇,如耕田读书之类是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凡是人世间危险奇怪的事,绝不要去做,虽然有人因为做了这些事而侥幸得到利益,那也不过是偶然罢了!不可将它视为常理。可以作为常理的,一定是平淡而没有什么奇特的事,例如耕田、读书之类的事便是。
注释
特:只是。
常然:常理如此。▼
作者:佚名
评语
事之为奇为险,必不为常有之事,若是经常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不足成险了。奇险之事若要成功,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作为奇险,必然没有前例子可循,也没有经验作为参考。如果侥幸得利益,也非长久之事。例如海中寻宝,奇则奇矣,险则险矣,岂是日日可得的,又岂可作为一生事业的依靠?
一件事称之为奇,在社会上必无广泛用途,所以没有太多人将精力投注其上。人不可能永远住在高峰,而要住在平原亦是如此。登山家在攀登喜马拉雅山,或是探险家在深入蛮荒之后,必定回到人间,因为人▼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