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原文】
熙宁中,新法方行,州县骚然,邵康节闲居林下,门生故旧仕宦者皆欲投劾而归,以书问康节。答曰:“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而去何益?”[边批:正论。]
[冯述评]
李燔[冯注:朱晦庵弟子]常言:“人不必待仕宦有职事才为功业,但随力到处,有以及物,即功业也。”
莲池大师劝人作善事,或辞以无力,大师指凳曰:“假如此凳,欹斜碍路,吾为整之,亦一善也。”如此存心,便觉临难投劾者是宝山空回。
鲜于侁为利州路转运副使,部民不请青苗钱,王安石遣吏诘之,曰:“青苗之法,愿取则与,民自不愿,岂能强之?”东坡称侁“上不害法,中不废亲,下不伤民”,以为“三难”,仕途当以为法。
译文 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的新法正大力推行,地方州县纷纷骚动。邵雍正隐居山林,一些做官的门生旧友,都想自举罪状辞官回乡,写信问邵雍的看法。邵雍回答他们说:“现在正是你们应当尽力的时候。新法固然严苛,但能宽松一分,百姓就能得一分好处,辞职不干于国于民又有什么好处呢?” 评译 李燔常常说:“不必非得等到做官了才能建功立业,只要处处尽力,于人有益,就是功业。” 莲池大师劝人做善事,有人以自己能力不足为借口,大师指着面前的一个凳子说:“假如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