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原文】
北齐任城王湝领并州刺史,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驰而去。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湝乃召居城诸妪,以靴示之。(边批:如妪多安得尽召?悬靴为招可也。)绐云:“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遗此靴焉,得无亲族乎?”一妪抚膺哭曰:“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捕而获之,时称明察。
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己子。于是遣骑追收,并绢俱获,自是合境畏服。
译文 北齐时任城王高湝担任并州刺史,有位妇人在汾水边洗衣时,被一位骑马而过的路人换穿了她正要刷洗的一双新靴子。那位路人留下旧靴后,骑马扬长而去。妇人于是拿着这双旧靴告官。高湝招来城中的老妇人,拿出那双旧靴要她们辨认(边批:如果老妇人多怎么可能都召来?把靴子挂在外面招领就可以了),接着骗她们说:“有位骑马的过客,在路上遭抢遇害,尸首难以辨认,只留下这双靴子,你们中间可有谁认识这靴子的主人?”一名老妇捂着胸哭道:“我的儿子昨天就是穿着这双靴子到他妻子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