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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语·重耳婚媾怀嬴

作者:佚名

  秦伯归女五人,怀嬴与焉。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嬴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囚命。秦伯见公子曰:“寡人之适,此为才。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婚,而惧离其恶名。非此,则无敌。不敢以礼致之,欢之故也。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唯命是听。”

  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导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

  公子谓子犯曰:“何如?”对曰:“将夺其国,何有于妻,唯秦所命从也。”谓子余曰:“何如?”对曰:“《礼志》有之曰:‘将有请于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德于人,而求用于人,罪也。’今将婚媾以从秦,受好以爱之,听从以德之,惧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归女而纳币,且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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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秦穆公把五个女子嫁给重耳,怀嬴也是其中之一。有一次,公子重耳叫怀嬴捧着倒水的匜给他浇水洗手,洗完了,便挥手叫她走开。怀嬴生气说:   “秦、晋两国是同等的国家,你为什么如此轻视我?”重耳为这件事感到害怕,便解去衣冠,将自己囚禁起来,听候处理。秦穆公会见重耳时,说:“寡人将女子嫁给你,怀嬴是其中最有才能的。以前公子圉在秦国作人质时,她任宫中的女官。现在想叫她和公子成婚,恐怕因为她曾是公子圉的妻子,从而遭受不好的名声。除此之外,那就没有其他什么不妥了。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