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五年,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和诸戎。公曰:“戎、狄无亲而好得,不若伐之。”魏绛曰:“劳师于戎,而失诸华,虽有功,犹得兽而失人也,安用之?且夫戎、狄荐处,贵货而易土。予之货而获其土,其利一也;边鄙耕农不儆,其利二也;戎、狄事晋,四邻莫不震动,其利三也。君其图之!”公说,故使魏绛抚诸戎,于是乎遂伯。
晋悼公五年,无终国国君嘉父派孟乐通过魏绛的关系献虎豹皮,请求晋国与戎族各部落和好。悼公说:“戎人、狄人与我们没有亲缘恩义而贪得财货,不如讨伐它们。”魏绛说:“对戎人用兵,而失掉中原各国,即使成功,就像获得禽兽而失掉了人一样,有什么用处呢?而且戎人、狄人聚族而居,重视财货而轻视土地。给予它们财货而获得他们的土地,这是第一个好处;边境一带耕作的农民不再警戒担忧,这是第二个好处;戎人、狄人奉事晋国,四方的邻国没有不恐惧的,这是第三个好处。请君王仔细地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