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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章句下·第六节

作者:佚名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

  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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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在齐国担任国卿,受命到滕国吊丧,齐王派盖地的长官王驩为孟子的副使。王驩早晚同孟子相见,一起往返于齐国至滕国的路上,孟子却从来没有与他商量过怎样办理公事。   公孙丑说:“王驩作为齐国国卿的职位不算小了,从齐国到滕国的路程也不算近了,但往返途中未曾与他谈过公事,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他既然已经独断专行,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注释 1.卿:《国语·晋语》:“有卿之名。”《礼记·王制》:“诸侯之上大夫卿。”《管子·揆度》:“卿大夫豹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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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解

孟子虽然担任齐国国卿,实际上却是虚名,而王驩虽然是副使,却是齐王手下的宠臣,他自专行事,其实也是齐王之意。孟子若谦恭地与王驩商量公事,则会使王驩更自以为是。若是孟子摆出高傲的样子,则会使王驩忌惮孟子专权。所以两人往返千里,不谈一言,这表明孟子确实很懂为人处事的原则,采取的是最佳行为方式。孟子之不谈,并不是不办事,该怎样办他就怎样办。而王驩作为副使,总不敢超越职权于吊丧之事上有闪失。这就是孟子对于忠于职守的说明。也是孟子对孔子“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深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