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
注释
⑴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⑵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⑶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⑷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⑸城下(xià):郊野。
⑹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⑺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钟,酒器。
⑻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