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此诗当是唐宪宗元和十年(815)秋天在柳州所作。柳宗元与韩泰、韩晔、陈谏、刘禹锡都因参加王叔文领导的永贞革新运动而遭贬,这就是著名的“二王八司马”事件。元和十年,柳宗元等人循例被召至京师,大臣中虽有人主张起用他们,终因有人梗阻,再度贬为边州刺史。柳宗元改谪柳州刺史。十年前与他一同参与“永贞革新”的友人韩泰、韩晔、陈谏、刘禹锡也分别出任漳州、汀州、封州、连州刺史。多年的贬谪生活使柳宗元倍感仕途险恶、人生艰难。元和十年诗人到达柳州以后,登楼之际,面对满目异乡风物,不禁百感交集,写成了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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