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此首诗为诗人被贬永州时所作,约写于公元806年(元和元年)。当时,柳宗元住永州龙兴寺。龙兴寺在城南,住持僧为重巽,坐禅于龙兴寺净土院,与往在龙兴寺西厢的柳宗元相邻。诗中所说“超师院”的“院”是指净土院;“超师”自然是指重巽。由于重巽是楚之南的“善言佛者”,故称其为“超师”。柳宗元于永州好佛求其道,主要是拜重巽为师,或请其讲“佛道”,或到净土院读佛经。
柳宗元生活在一个腐朽衰败的时代,身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客观上受到无数打击,主观上又受到儒、释、道“三教调和”思想的限制,结果才不得施展政治抱负,贬斥终身,壮志未酬,走完了悲剧的一生。他像当时大多数有志于积极用世的封建知识分子一样,在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上坚信儒家学说,以实现尧、舜、孔子“圣人之道”为奋斗的最终目的;同时又在佛教盛行的唐代崇信佛教,主张“统合儒释”(《送文畅上人登五台遂游河朔序》)。不过,他的崇信佛教,与王维愚妄地佞佛逃世不同,与白居易以信佛寓“独善之志”也不同。他是把佛教与诸子学说并列看待,想从中找出积极有益的内容作为济世的手段,以实现“辅时及物”的理想。不幸的是他没有也不可能如愿,由于自身思想上的主观唯心主义因素和思想方法上的形而上学倾向,最终落入了佛教唯心主义的泥沼。特别是在他遭贬永州之后,由于政治上的失意,前途无望,更促使他到佛教中去寻求宁静与解脱,其时佛教对他的消极影响就更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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