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这首词作于公元1075年(神宗熙宁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知州。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词的上阙叙事,下阙抒情,气势雄豪,淋淳酣畅,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读之令人耳目一新。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决心亲自射杀猛虎,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过片以后,叙述猎后开怀畅饮,并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结尾直抒胸臆,抒发杀敌报国的豪情:总有一天,要把弓弦拉得像满月一样,射掉那贪残成性的“天狼星”,将西北边境上的敌人统统一扫而光。这首词在偎红倚翠、浅斟低唱之风盛行的北宋词坛可谓别具一格,自成一体,对南宋爱国词有直接影响。作者对此阕也颇感自豪,在《与鲜于子骏书》中,他曾说此词“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自是一家”。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词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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