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这首诗作于寇准三十七八岁时,前有小序,说在咸平元年(998年)镇河阳,“予顷从穰下,移莅河阳;洎出中书,复领分陕。惟兹二镇,俯接洛阳,皆山河襟带之地也。每凭高极望,思以诗句状其景物,久而方成四绝句,书于河上亭壁。“说明此诗是作者被贬谪时写的。这是四首(春、夏、秋、冬)组诗中的第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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