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南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冬十一月,四十八岁的辛弃疾,由江西安抚使改任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但随即又因台臣王蔺的弹劾,被免掉了职务,作者不得不回到在上饶灵山之隈建成不久的带湖新居过退隐的生活。作者不仅没有因被迫闲居而苦恼,反倒有摆脱官场纷扰的愉悦。因此,在闲居期间,他创作了大量赞美带湖风光、歌唱村居生活的词篇,《清平乐·检校山园书所见》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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