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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此诗共两章,每章首句,毛传以为“兴也”,季本《诗说解颐》以为“赋也”,严虞惇《读诗质疑》又以为“比也”;除此还有“兴而赋”、“比而赋”等不同说法。这两句是含有象征意义的起兴:诗人早晨面对初升的旭日,或晚间仰望刚起的新月,都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艳丽而热烈的朝阳,皎洁而恬静的月光,多么像他那位艳美而温柔的情人(妻子)啊。她对他的追求是那样大胆热切,又充满着柔情蜜意,竟不顾一切自荐枕席,男欢女悦。两章的二、三两句承接自然。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经过在沉静中回味的情绪。”(转引自朱光潜《诗论》)此篇作者正是有感于朝阳、明月而沉浸在甜蜜的“回味”中,由此激起了难以压抑的爱的狂潮,竟脱口而出透露了他与她洞房中的隐私:不仅说出了情人(妻子)在他的卧室内,还情不自禁地描述了他们亲昵的情景——“履我即兮”、“履我发兮”。从中可以体会到他的叙述是带着颇为得意的幸福感的,读者能触摸到他那颗被爱情撩拨得激烈跳荡的心。正因为如此,所以十句诗中竟有六句有“我”字,自我矜喜之情溢于言表。此诗格调粗犷而不轻薄,俏皮而不油滑,体现了古代情歌质朴的本色。

  此诗押韵有其特色,每章皆是一、三、四、五句押韵,并且都与“兮”字组成“富韵”,三句与四句又是重复的,音节舒缓而绵延,有着流连咏叹的情味。全诗八个“兮”字韵脚,《正韵》称为“联章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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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