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这首诗是高适为数不多的律诗佳作之一。公元752年(天宝十一载)秋冬之际,高适经人引荐,入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幕中,充任掌书记。此诗即写于离开长安赴陇右途经金城时作。金城即金城县,故地就是今甘肃兰州。高适隐身渔樵数十年,刚做了几年县尉又不堪吏役辞掉了,可谓饱尝世途的艰辛。此次赴陇右幕府,虽是他所渴求的,但前途如何,未可预卜,所以诗中仍有几分观望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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