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有关此诗背景的说法很多,一谓刺诗,汉《毛诗序》说:“《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元刘玉汝《诗缵绪》说:“愚意卫人之赋此,毋亦叹卫国小学之教不讲欤?”明丰坊《诗说》说:“刺霍叔也,以童僭成人之服,比其不度德量力,而助武庚作乱。”明季本《诗说解颐》说:“世俗父兄不能教童子习幼仪,而躐等(超越级别)以骛高远也,故诗人作诗以刺之。”今人高亨等则以为是刺童子早婚,高亨《诗经今注》说:“周代统治阶级有男子早婚的习惯。这是一个成年的女子嫁给一个约十二三岁的儿童,因作此诗表示不满。”程俊英《诗经注析》则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贵族少年的诗”。一谓美卫惠公,近人徐绍桢《学寿堂诗说》说:“当是惠公初即位,以童子而佩成人之觽,行国君之礼,其大夫作诗美之,欲勉其进德耳。”一谓恋歌,今人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说:“以次章‘能不我甲(狎)’之句推之,疑为女子戏所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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