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此诗背景,《毛诗序》以为是刺郑国的太子忽(即后来的郑昭公)不婚于齐,说:“太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之;齐女贤而不娶,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故国人刺之。”朱熹《诗集传》以为是“淫奔之诗”。依《毛序》的观点,“有女”之女与“彼美”之女应是两个人,清钱澄之《田间诗学》说前一人为太子忽所娶陈女,后一人为齐侯之女。从诗中叙陈女只言其色,叙齐女则兼言其德,木槿花又花期不长几点来看,这种观点是可以成立的。依朱熹的观点,则无法解释“同车”、“佩玉将将”这样的“威仪盛饰,昭彰耳目”(赵文哲《媕雅堂别集》)。现代学者一般这是一对贵族青年男女的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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