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韦应物由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任滁州刺史。首夏离京,秋天到任。这首《闻雁》大约就是他抵滁后不久写的。
这是一个秋天的雨夜。独坐高斋的诗人在暗夜中听着外面下个不停的淅淅沥沥的秋雨,益发感到夜的深沉、秋的凄寒和高斋的空寂。这样一种萧瑟凄寂的环境气氛不免要触动远宦者的归思。韦应物家居长安,和滁州相隔两千余里。即使白天登楼引领遥望,也会有云山阻隔、归路迢递之感;暗夜沉沉,四望一片模糊,自然更不知其眇在何处了。故园的眇远,本来就和归思的悠长构成正比,再加上这漫漫长夜、绵绵秋雨,就更使这归思无穷无已、悠然不尽了。一、二两句,上句以设问起,下句出以慨叹,言外自含无限低徊怅惘之情。“方”字透出归思正殷,为三、四高斋闻雁作势。
正当怀乡之情不能自已的时候,独坐高斋的诗人听到了自远而近的雁叫声。这声音在寂寥的秋雨之夜,显得分外凄清,使得因思乡而永夜不寐的诗人浮想联翩,触绪万端,更加难以为怀了。诗写到这里,戛然而止,对“闻雁”而引起的感触不着一字,留给读者自己去涵咏玩索。“归思后乃说闻雁,其情自深。一倒转说,则近人能之矣。”(沈德潜《高诗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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