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范成大父早亡,母:78岁身亡,父:46岁因病身亡家境贫寒。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公元1154)进士,初授户曹,又任监和剂局、处州知府,以起居,假资政殿大学士出使金朝,为改变接纳金国诏书礼仪和索取河南“陵寝”地事,慷慨抗节,不畏强暴,几近被杀,不辱使命而归,并写成使金日记《揽辔录》。后历任静江、咸都、建康等地行政长官。淳熙时,官至参知政事,因与孝宗意见相左,两个月即去职。晚年隐居故乡石湖。卒谥 文穆。他与尤袤、杨万里、陆游齐名,号称“中兴四大诗人”。
年表
北宋钦宗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出生。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擢进士第。授户曹,监和剂局。
南宋孝宗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迁正字。
南宋孝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范成大为处州创义役。其法规定:民以都保为单位,据役户多少和职役情况,各家按贫富输钱买田称义田,以所收田谷助当役者,民户按次序轮流亢役。义役既行,公私皆称便。
南宋孝宗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金大定十年闰五月,孝宗遣范成大充任祈请国信使,向金索求北宋诸帝陵寝之地,并请更定受书之仪。成大以所奉国书仅语及陵寝事,请并载受书一事,孝宗不许。左相陈俊卿因力主暂缓遣使而去位。吏部侍郎陈良祐因论不应遣使而罢官责居筠州(今江西高安)。李焘惧而不敢行。范成大慨然而行,至金则密草奏书,具官更定受书仪式事。入见之日,成大既进国书,复出奏书,金廷上下为之纷然。既而成大归馆所,世宗遣伴使宣旨取其奏。九月,成大返宋。金世宗复书拒宋所请,只许孝宗奉迁陵寝,同意归还钦宗梓宫。
南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范成大任建康(今南京)知府,至淳熙十年(1183)离任。在建康任上,"秦淮调拨军储米20万石赈济饥民","将富余的财政收入为下户代缴秋苗和丁税",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
南宋光宗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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