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李之仪,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他是北宋中后期“苏门”文人集团的重要成员,官至原州(今属甘肃)通判。李之仪一生官职并不显赫,但他与苏轼的文缘友情却流传至今。
李之仪早年师从于范仲淹之子范纯仁。熙宁三年(1070)进士,初授万全县令,后到鄜延军任职。元丰六年(1083)春回京。时高丽王王徽卒,朝廷委左谏大夫杨景略等前去吊唁。杨素闻李之仪清节贤名,才华横溢,遂奏请之仪同行,作为书状。出使途中,路过山东长清县孝堂山汉石祠时,曾题字于石祠的石柱上,大字楷书,共五行,现刻字尚存。这是他在山东留下的仅有的遗迹。
哲宗元祐初(1086)范纯仁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李之仪遂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不久,又为原州(今属甘肃)通判。与苏轼,黄庭坚,秦观交往甚密。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二年(1099),上调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
徽宗崇宁初(1102),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李之仪《与祝提举无党》说:“某到太平州四周年,第一年丧子妇,第二年病悴,涉春徂夏,劣然脱死。第三年亡妻,子女相继见舍。第四年初,则癣疮被体,已而寒疾为苦。” 后遇赦复官,授朝议大夫,未赴任,仍居太平州南姑溪之地,以太平州城南姑溪河(又称鹅溪)为缘,自名“姑溪居士”,卒后葬于葬当涂藏云山致雨峰。
《庆云县志》里记载朝请大夫李之仪等八位庆云籍的名人,供奉于明朝的庆云县城“乡贤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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