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曹植一生娶了两位妻子,前妻崔氏,系名门之后。其叔父崔琰曾任曹魏尚书,一度得到曹操的信任,后来因“辞色不逊”而被下狱,成为历史公认的冤案,后世一般认为这是曹操为曹丕继位清除障碍的做法。不久崔氏又因“衣绣违制”,被曹操勒令回家并赐死。故有人说,崔氏女的死是由于受到崔琰冤案的牵连,亦或者是曹操出于对曹植的打击。曹植的后妻姓名不详,太和年间被封为“陈妃”,她是曹植后期生活的伴侣。据史书记载,她一直活到晋代,享年80余岁。曹植有两个儿子,长子曹苗,曾被封为高阳乡公,早夭。次子曹志,被封为穆乡公,他少而好学,才行出众。曹植称赞他是曹家的“保家主也”。曹植死后,曹志继位,徙封为济北王。司马氏篡位后,曹志降为鄄城县公,后任乐平太守,迁散骑常侍兼国子博士,后转博士祭酒。太康九年(288)卒,谥曰定公。曹植还有两个女儿金瓠和行女,在他的著作中偶有提及,都不满一岁即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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