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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主张

作者:佚名

沈德潜年轻时曾受业于叶燮,他的诗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叶燮的影响,但不能继承叶燮理论中的积极因素。他论诗的宗旨,主要见于所著《说诗晬语》和他所编的《古诗源》、《唐诗别裁集》、《明诗别裁集》、《国朝诗别裁集》(后名《清诗别裁集》)等书的序和凡例。沈德潜强调诗为封建政治服务,《说诗晬语》开头就说:“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同时提倡“温柔敦厚,斯为极则”(《说诗晬语》卷上),鼓吹儒家传统“诗教”。

  在艺术风格上,他讲究“格调”,所以他的诗论一般称为“格调说”。所谓“格调”,本意是指诗歌的格律、声调,同时也指由此表现出的高华雄壮、富于变化的美感。其说本于明代七子,故沈氏于明诗推崇七子而排斥公安、竟陵,论诗歌体格则宗唐而黜宋。 他的所谓“格”,是“不能竟越三唐之格”(《说诗晬语》卷上),“诗至有唐,菁华极盛,体制大备”,而“宋元流于卑靡”(《唐诗别裁集·凡例》)实质上与明代前、后七子一样主张扬唐而抑宋。所谓“调”,即强调音律的重要性,他说:“诗以声为用者也,其微妙在抑扬抗坠之间。读者静气按节,密咏恬吟,觉前人声中难写、响外别传之妙,一齐俱出。朱子云:‘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真得读诗趣味。”

  但沈氏诗论的意义和明七子之说实际是不同的。因为他论诗有一个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求有益于统治秩序、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其《说诗晬语》第一节就说:“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这首先是从有益于封建政治来确定诗的价值。他也讲“其言有物”和“原本性情”,却提出必须是“关乎人伦日用及古今成败兴坏之故者,方为可存”,如果“动作温柔乡语”,则“最足害人心术,一概不存”(见《国朝诗别裁集·凡例》)。所以,按“诗教”的标准衡量,唐诗已经不行了。在宗唐和讲求格调的同时,还须“仰溯风雅,诗道始尊”(《说诗晬语》)。因而沈氏的论调,和桐城派古文家虽推重唐宋八家之文,同时却认为他们的思想仍不够纯正,还须追溯到儒家经典的态度非常相似。在诗歌的风格上,沈德潜把“温柔敦厚”的原则和“蕴藉”的艺术表现混为一谈,主张中正平和、委婉含蓄而反对发露。 又说:“乐府之妙,全在繁音促节,其来于于,其去徐徐,往往于回翔屈折处感人,是即依永和声之遗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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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潜
    沈德潜(1673~1769 )字确士,号归愚,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代诗人。乾隆元年(1736)荐举博学鸿词科,乾隆四年(1739)成进士,曾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为叶燮门人,论诗主格调,提倡温柔敦厚之诗教。其诗多歌功颂德之作,但少数篇章对民间疾苦有所反映。所著有《沈归愚诗文全集》。又选有《古诗源》、《唐诗别裁》、《明诗别裁》、《清诗别裁》等,流传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