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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作者:佚名

总评

  康有为的一生,当时与后世皆褒贬不一,颂之者称他是改革家,“广厦长素究为谁?南海先生康有为。治学公羊张三世,上书清帝凡七回。论性劝学长兴记,万木草堂立学规。人类公理大同书,不忍为仁孟子微。”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和领导戊戌变法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贬之者称其为保皇党,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对他的保守思想就有很多批判。这其中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和谭嗣同一样选择杀身成仁,而选择了逃亡。当他在民国初年为尊孔复古思潮推波助澜,与袁世凯同流合污,充当帝制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时,就站到了历史的对立面,从政治巨人蜕变为现实的侏儒。

  进一步来看,康有为试图结合儒家思想传统和西方立宪主义的努力虽然成为一幕“悲剧性的历史”,但是作为一种方法,移植和借鉴国外的法学经验,并兼顾该国国情的思路,却被后来的学者所继承。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对他在近代历史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评价较低。这是因为有两种说法一直为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一曰:康氏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跌入了帝国主义的圈套”,成为其“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与洋务派主张的“以夷制夷”并无二致。一曰: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氏的政治思想倒退到反对民权、膜拜君权的立场,最终堕落为保皇党,成了社会前进的绊脚石。康有为保守主义立宪思想的第二个来源是其“同治情结”,这是中国的王党主义。此后,当梁启超企图与革命党合作时,康有为强烈反对,指责梁启超辜负圣恩。康有为所主张的变法,仍然是一种统治阶级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种自我“革政”,并未上升到革命。

  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曾经启迪和影响了后来的宪法理论,但是,其中却存在许多保守主义的成分,主要表现在对君权的妥协以及对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以礼治国、儒法合流思想的吸收。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缺乏成熟的阶级力量的支持。康有为对西方的立宪政治缺乏价值上的深刻认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康有为对西学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器物”论的基础上,他还不能把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与封建的开明政治严格区分开来。因此,康有为对宪法的理解是有内在矛盾的。

名人评价

  梁启超:“先生是最富有自信力的人,他所坚持的主义,无论任何人都不能摇动。在学术上是这样,做事情也是这样,从来不肯为了做事而让自己的主义有所迁就,但却每每曲解事实来迁就他的主义,所以批评先生的人,总是说他武断、执拗、专制。”

  陈寅恪言及戊戌变法的思想源流曾说,他的先人陈宝箴、陈三立的政治思想和源流与康梁不同:“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其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者,本自不同。故先祖先君见义乌朱鼎甫先生一新《无邪堂答问》驳斥南海公羊春秋之说,深以为然。据是可知余家之主变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

  安维峻:“惑世诬民,非圣无法”。

  章太炎:“国之将亡必有;老而不死是为”。

  茅海建:“康有为的言论多有夸张自扬之处,须得处处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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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
    康有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广东省南海县丹灶苏村人,人称康南海,中国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康有为出生于封建官僚家庭,光绪五年(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光绪十四年(1888年),康有为再一次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受阻未上达。光绪十七年(1891年)后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收徒讲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00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进行戊戌变法,变法失败后逃往日本,自称持有皇帝的衣带诏,组织保皇会,鼓吹开明专制,反对革命。辛亥革命后,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溥仪复位。民国六年(1917年),康有为和张勋发动复辟,拥立溥仪登基,不久即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康有为晚年始终宣称忠于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后,他曾亲往天津,到溥仪居住的静园觐见探望。民国十六年(1927年)病死于青岛。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但后来,他与袁世凯成为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